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 1956 年,前身为玉林铁路医院,是一所隶属于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纳入玉林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承担辖区医疗救治、急诊急救、公共卫生、教学带教、养老康养等综合职能。
医院坚守 “厚德精医、大爱无疆” 院训,坚持 “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 发展理念,持续夯实公益医疗底色。现有在岗职工 668人,其中高级职称 115 人、中级职称 230 人,人才梯队结构合理,专业技术力量稳定。全院开设 28 个临床科室,覆盖内、外、妇、儿、神经、心血管、重症、精神、康复等全门类专业,配套完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内镜、透析等医技平台,构建集诊疗、康复、精神卫生、养老、安宁疗护于一体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医院配置 64 排螺旋 CT、核磁共振、DSA 血管造影机、电子胃肠镜、腹腔镜、脊柱微创内镜等现代化高精设备,为精准诊断、微创手术、危重症抢救提供坚实硬件保障。
医院特色专科优势鲜明,两大核心品牌区域领先。一是精神卫生专科,玉林市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办公室挂靠我院,开设心理门诊、睡眠专科、标准化精神病区,常态化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各类精神障碍规范化诊疗,是本地心理健康救治核心阵地。二是医养结合专科,2018 年建成投用医养结合中心,开放养老床位 260 张,2024年获评广西三级养老机构,2026年获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整合临床诊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打通医疗与养老服务衔接通道,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健康养老需求。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家国情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热爱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6.留学回国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涉嫌违法违纪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在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采取高校“校园招聘”会。
1.2027届高校毕业生校园“双选会”现场报名。
2.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近期1寸正面彩照、学校推荐表、成绩单等个人学习及工作经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对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领导小组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方式
在招聘会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研究,按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初步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公示与聘用
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属违约行为。体检经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工作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公开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讨论研究同意,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六)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待遇按照本院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分配制度实行。
2.依政策规定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工会福利等待遇。
3.执行国家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的“两个同等待遇”政策。
三、其他说明
(一)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者对自己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本次招聘由我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775-2122653。
(四)此次招聘终解释权归属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未尽事宜,请与我院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5-2122175。
四、联系方式
地址:玉林市铁机路60号
组织人事科邮箱:ylsdsrmyyrsk@163.com
联系人:彭老师、李老师
五、注意事项
医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单位进行招聘,应聘人员也无需向任何中介机构、单位缴纳中介费用。
凡假借我院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受中介费用的单位或人员,医院将保留追究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有应聘人员试图通过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中介费用或任何“好处费”、以期获取“应聘捷径”的,医院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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